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 倒查追责九项规定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714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390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 倒查追责九项规定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4 |
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运输局,厅直各单位,厅机关各处室:
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,省脱贫领导小组制定了《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倒查追责九项规定》明确提出脱贫攻坚工作出现九类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现将《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倒查追责九项规定》(陕脱贫发〔2017〕45号)转发你们,请务必认真研习,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,建立责任清单,倒逼责任主体担当尽责,形成各负其责、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,确保我省交通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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